关于2023全国54校园足球“天地杯”厦门青少年 足球俱乐部联赛(春季)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赛事名称
2023全国54校园足球“天地杯”厦门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联赛(春季)
第二条 主协办、合作单位
1、指导单位: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湖里区教育局 厦门湖里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公益支持单位: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3、主办单位:全国54校园足球人才培养计划办公室
厦门天地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4、承办单位:厦门沸城体育
5、执行单位:厦门蓓蕾之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6、媒体单位:厦门日报,厦门晚报,网易体育、PP 体育、球探网、抖音、球天下等
第三条:比赛日期:2023年3月4日-4月
报名截止:2023年2月26日
第四条:比赛地点:厦门蔡塘运动中心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五条 参赛单位与资格
5.1 厦门市范围:全国54校园足球会员单位、特邀校园足球代表队、各青少年足球俱乐部等
U8组(5人制):2015年-2016年出生(限8支)
U10组(5人制):2013年-2014年出生(限8支)
U12 组(8人制):2011年-2012年出生(限8支)
U14组(8人制):2009年-2010年出生(限8支)
为了给更多的少年儿童有参与比赛的机会,组委会将将根据各组别的报名情况,超过8队不少于12支时,将开设代表组(校队,俱乐部队)、甲组(提高组)、乙组(兴趣组)等
5.2 报名资格
5.2.1 球队报名资格:
5.2.1.1 球风良好,各项赛事历史中无重大违纪情况;
5.2.1.2 每队至少配备一名领队,一名教练员和一名队医。五人制参赛报名队员人数限定为8-12人;
5.2.1.3 球队教练、所有参赛球员及其家长,必须签署《全国54校园足球天地杯厦门青少年足球联赛责任与风险告知书》(见附件),并为本俱乐部所有参赛球员、随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第一场比赛检录前将风险告知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交给组委会,未按时提交则默认球队认同风险告知书内的全部条文。
5.2.2 球员报名资格:
5.2.2.1 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如:心脏病、心梗、心肌炎、脑血管病史等。
5.2.2.2 球风良好,各项赛事历史中无重大违纪情况;
5.2.2.3 不限国籍,严格按照合法证件提供的年龄进行组别划分。
5.4 保证金、报名费
5.4.1每支参赛队伍需预先缴纳保证金3000元。每场参赛为300元/场。
报名截止后退赛的球队不予退还保证金。赛事期间如无违纪行为,将在全部比赛结束后折合为已缴纳本队的参赛费。
5.4.2报名费:以保证金先付,每场参赛为300元/场,7场比赛标准。多退少补。
报名缴费截止:2023年2月26日或报名名额即满即止
报名费、保证金缴纳唯一转款账号
【账户名称】厦门天地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5 报名须知
5.5.1 本赛事赛程为一次性报名;
5.5.2 一旦报名工作完成,球员号码不得变更;
5.5.3 报名球队队名全称不得超过10个字;
5.5.4 参赛球员凭身份证、护照等个人证件在每轮比赛检录前向组委会出示,当值裁判组有权要求出示合法证件原件进行核对。
组委会承认的个人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带照片)、医保卡(带照片)、有效合法护照、港澳同乡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
5.5.5 参赛各队及人员须按厦门市最新新冠防疫要求,配合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18950185911 欧阳经理 (微信同号)
18950180298 张老师 (微信同号)
第三章 赛程赛制
第六条 赛事日程安排
6.1 赛事日期:2023年3月4日-4月
6.2 地 点:厦门蔡塘运动中心
第七条 竞赛办法
7.1 各组别均采取单循环比赛的赛制,按积分多少决出名次;
7.2 各队在本组别的代号代码,以实际缴费的前后(打款截图)为依据。如第一名缴费的队伍,本组别的代码就为记为A1,依次类推。不再举行抽签入号形式。
第八条 决定名次办法
8.1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8.2 比赛完成后,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8.2.1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8.2.2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8.2.3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8.2.4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8.2.5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8.2.7 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第四章 规则与规定
第九条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9.1 参照执行国际足联理事会最新版本《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和全国54校园足球五人制竞赛规则等相关规定。比赛使用低弹4号足球。
9.2 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最新《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中的相关条款;
9.3 赛事组委会制定的2023全国54校园足球(厦门)俱乐部联赛事文件和出现的问题所做出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9.4 参赛运动员比赛中只允许穿着胶质碎钉(TF),严禁使用钢钉鞋,必须佩戴护腿板,当值裁判员有权判定参赛球员的球鞋合格与否,并严格执行;
9.5 五人制各组别均采用4号低弹足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指定并提供;
9.6 具体规定:
9.6.1 每场比赛赛前,教练员按报名表要求提交出场名单,裁判员对所有列入球队上场名单和替补名单的运动员,上场前进行资格审查,当值裁判员对球员资格有疑问时,有权要求球员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比赛;
9.6.2 在每场比赛中,五人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换下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先下后上,替换守门员时必须在成死球时,场上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在死球时进行;9.6.3 参赛队伍上场必须穿着本赛事赞助商提供的具有全国54校园足球logo或标志的比赛服,且必须指定一套为主队比赛服;
9.6.4 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比赛服装,并经裁判员认可;如果裁判员或赛事组委会认为参赛队双方所穿比赛服装颜色有可能影响裁判员的判罚,那么比赛服装颜色将予以更改。原则上主队(比赛对阵表左侧队名者)有优先选择比赛服装颜色的权利,但赛事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调整,但球衣、球裤、球袜必须统一;
9.6.5 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号;
9.6.6 守门员可以穿长裤,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场上其他队员和裁判员。如无守门员服,则由组委会提供的替补背心以作区别;
9.6.7 五人制比赛中,守门员不限定用脚接回传球次数;
9.7 比赛替补席除教练组和替补运动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席;
9.7.1 替补席上的替补队员必须穿着有明显区别于场上比赛队员的服装;
9.7.2 比赛开始时,主队应当使用裁判台左侧的替补席;
9.7.3 管理好替补席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将追究球队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9.8 热身:
9.8.1 各队可以在比赛正式开始前在比赛场地进行热身,组委会不提供比赛用球供队伍热身,比赛开始前10分钟结束热身;如有队伍进行比赛而无法使用比赛场地进行热身,则按指定区域进行热身;
9.8.2 在比赛进行期间,每队只能在所属替补席同侧球门后面或赛事组委会规定的空间之内进行无球热身;
9.8.3 除非在比赛场地内进行热身,其余区域所有热身活动必须在无球状态下进行(守门员除外);
9.9 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在比赛开始前,超过开赛规定时间10分钟未到场的球队,视为弃权,以0:3判负。
9.10 运动员如穿紧身衣(短、长袖),必须与球衣、球裤的主色相同;
9.11 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停赛一场,一张红牌停赛一场(组委会对该队员另有纪律处分除外) ;
9.12 比赛时间:
每场比赛共设置上、下半场两节,U8年龄组每节20分钟,其他五人制组别每节2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9.13 本次比赛,中途不设暂停机会,比赛时间为毛时不补时;
9.14 各参赛队伍负责人务必对该队运动员安全负责,对所属运动员进行全面身体检查,证明其适合参加足球比赛。并与组委会签订《2023全国54校园天地杯厦门青少年足球联赛风险告知书》和为所属运动员购买意外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主办单位只负责组织赛事,比赛过程中,如果一方或双方球员及观众发生口角和斗殴,群殴致伤,主办单位、组委会及裁判员概不负担相关医疗及赔偿费用,参与斗殴的球员或球队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处以禁赛一年的处罚。
第十条 比赛弃权和罢赛
10.1 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处在停赛期、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该球队按弃权处理。
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赛:
10.2.1 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10.2.2 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10.2.3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10.2.4 中途退出比赛。
10.3 对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10.3.1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10.3.2 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10.3.3 若有中途退出比赛的,所有与之对赛队的比分均为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10.3.4 弃权将扣除保证金1000元/场,罢赛的球队将扣除其缴纳的所有参赛保证金;
10.3.5 赛事委员会秘书长根据有关报告向赛事组委会提交报告,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条例做出进一步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 比赛日程调整处理
11.1 赛程公布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11.2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影响赛程,组委会应及时与比赛双方进行沟通与协商,并做出是否调整比赛日程的决定。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疫情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二条 对赛场秩序混乱造成的比赛中断的处理
如因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恢复比赛,组委会应及时与比赛双方进行沟通与协商,并做出是否恢复比赛的决定,裁判员、双方球队应服决定。
第十三条 诉讼仲裁
13.1 对于涉及主办、承办、合作单位、参赛队伍、参赛队运动员、官员的赛事相关纠纷,应迅速在第一时间协商处理。
申诉办法:
13.1.1 球队如果发现对方违犯行为,可在赛后24小时内递交材料向本赛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13.1.2 申诉材料包括:A.申诉说明;B.申诉证明(图片或其他违规证据);
13.1.3 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验属实,一律取消违规球员及球队参赛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批评通报,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任何赛事。
第十四条 保证金的管理
14.1 凡被判定为弃权或罢赛的场次,弃权将扣除保证金1000元/场,罢赛的球队将扣除其缴纳的所有参赛保证金;
14.2 球员、家长、教练、啦啦队员等,在比赛前后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工作人员、对方球员或观众者,扣除所有保证金3000元。情节严重者有追诉更严厉的赔偿并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14.3组委会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队、球员所做出的处罚为最终处罚,各队必须遵守,一律不得申诉。
第十五条 奖励
15.1 设置各组别团队奖项:
15.1.1 冠军:奖杯一座、奖牌每位报名队员、教练员一枚,鸿克足球10粒
15.1.2 亚军:奖杯一座、奖牌每位报名队员、教练员一枚
15.1.3 季军:奖杯一座、奖牌每位报名队员、教练员一枚
15.1.4 其他名次:优胜奖杯
以上各队奖励物品视赞助商赞助情况而定。
15.2 设置各组别个人奖项:
15.2.1 最佳球员:1名;奖励奖杯、证书
15.2.2 最佳射手:1名(如2人进球数持平,即2名),奖励奖杯、证书
15.2.3 最佳教练员:1名,奖励奖杯、证书
以上个人奖励物品视赞助商赞助情况而定。
15.3 各组别个人奖项评选标准
15.3.1 最佳球员:由组委会和前三名球队的教练员共同推荐;
15.3.2 最佳射手:以个人最多进球数为依据;
15.3.4 最佳教练员:从冠军球队中产生;
15.3.5 比赛中如有弃权,弃权队伍的球员和教练不得参与任何个人奖项评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解释权、未尽事宜
本规程所有权、修改权、解释权归2023全国54校园足球天地杯厦门青少年足球联赛组委会所有;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全国54校园足球人才培养计划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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